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

教务函【2016】98号

 

关于对教学研究与改革环节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91号)学校于2015-2016年度继续进行第八届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评价实施办法》(教务函[2012]120号),结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本学期将对教学研究与改革环节进行检查与评估。

本次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开展情况与成效等方面,结合审核评估和校内评估实际情况,本次专项评估重点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研制、课程标准修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建设情况评估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建设

1.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学校放假前部署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工作,要求各专业选取国内外对标学校进行调研,同时深入企业、社会、毕业生开展调研,结合专业通用标准、社会需求、学生发展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办学特色,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本次专项评估重点检查调研情况和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2.2017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检查调研情况及专业主干课程、选修课程的设置情况。

3.结合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工作,检查专业建设规划及专业特色。

二、课程建设

1.课程标准。2015年上半年开展了课程分析,制定了课程标准。根据检查情况要求各学院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以及2017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对课程标准进行修订。课程标准修订评价工作将在下学期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课程改革。主要检查近两年来课程综合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课程负责人等项目的立项及建设情况。

三、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1.评价内容。近两年教研立项及建设情况,包括课程综合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教育信息化试点、课堂卓越项目、实验教学卓越项目、课程负责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教学研究课题等。

2.评价方式。课堂教学卓越、实验教学卓越、课程负责人项目由学院进行评价,学院将检查验收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课程综合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教育信息化试点、专业综合改革与人才培养特区项目、教学研究课题由学校进行评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说明

1.期中教学集中检查期间,将对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进行评价;将对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立项、管理、建设或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2.请各学院于第10周周四(113日)之前准备好近两年的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和《学院教学研究论文统计表》(附件1)等材料;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填写《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检查评价表》(附件3),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备检查。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科学、合理、稳步推进评建工作,加强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加强自我评估和质量监控,不断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联系人:侯庆来联系电话:2780378

费杰2781967

 

附件:1.学院教学研究论文统计表

2.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情况统计一览表

      3.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检查评价表

 

          教务处

201699

 

 




1. 学院教学研究论文统计表.doc
2. 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情况统计一览表.xls
3.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检查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