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实施第二期本科教育优质工程的意见》(鲁理工大政发[2013]38号),学校每年选派35名重点专业负责人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修。现就2017年度专业负责人进修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年度专业负责人进修计划,按照专业发展需要推荐进修学习人选到国内外知名大学进修学习,具体负责专业规划和建设,全面了解和学习进修学校本专业的整体情况,并从我校实际出发,借鉴进修学校的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或措施。第四批专业负责人进修计划优先支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尤其是未派出过专业负责人的名校建设工程重点支持专业,关于选派条件、经费资助、考核内容等要求参见《山东理工大学专业负责人进修计划实施办法》(教务函[2013]156号)

2.请有意向外出进修学习的专业负责人根据实施办法填写《专业负责人进修学习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进行审核推荐,于20161222日(第17周周四)前将推荐的专业负责人进修学习申请表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鸿远楼317-1室)。教务处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整体规划及专业建设重点和发展需要提出派遣意见,于20161231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获批外出进修学习的专业负责人名单。

3.请获批外出进修学习的专业负责人收到进修学校的邀请函后,要与学校签署协议书,再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表、协议书、考核鉴定表、进修学习活动记录表等资料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质量管理”下载。专业负责人学习期满回校后,由教务处与所在学院按照派出前制定的进修学习计划目标逐项检查落实,提交相关材料,有关学习情况存入教师个人教学档案。

  

联系人:侯庆来,赵继成办公电话:2780378

  


教务处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