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和专业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广告学专业。

二、推荐条件

应届优秀本科生获得推免资格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成绩要求。本科前6个学期(支教学生按前5个学期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四)外语成绩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材料。

(六)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加入过校级及以上社团;参与学校组织的支边、支教等活动;在实习实训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中,有实践成果或解决了实际生产问题;在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材料。

(七)身体条件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要求。

三、成绩计算

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平均学分绩点,占90%(数据由教务处提供),二是学生发展素质评价,占10%(数据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成绩由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情况和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获奖情况组成。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广告学专业统一排序。

    (一)学生获奖、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成绩按下表计算

项目

等 级

国家级

省 级

校 级

(地市级)

备注

创新创业(含学科、技能)竞赛

特等奖

7

5

1.2

1.若一人或一项成果在同类活动中获多项奖,记一个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2.各类奖项是指由各级(国家、省级、地市级、校级)党政机关部门主办且由该部门进行表彰认定的活动,民间机构举办的活动均不予以加分。

3.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参照同级别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加分。校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等同于科技创新一等奖。

4.个人赛、3人及3人以下的小组赛个人加分系数为1.0;

不定人数的小组赛,获奖证书排名前三加分系数为1.0,其它人加分系数为0.8(n-3),n为个人在获奖证书上的排名;参加人数较多的文体、实践团体赛,核心队员加分系数 1.0、一般队员加分系数0.5,核心队员与一般队员的划分由团总支负责

6

4

1

5

3

0

4

2

0

优秀

3

1.5

0

文体竞赛社会活动

特等奖

4

3

0.5

3

2

0.4

2

1

0

1

0.7

0

优秀

0.7

0.4

0

社会实践

实践报告

特等奖

4

4

0.7

3

3

0.5

2

2

0

1

1

0

优秀

0.7

0.7

0

优秀团队负责人

3

2

1

 

  (二)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成绩按下表计算

           

指标

分数

分数

CSSCI、SCI、EI论文第一作者

6/篇

1.论文内容与文学院专业相关。

2.论文尚未正式出版的,需同时提供录用通知书、论文定稿和在职教师担保签名等佐证材料

3.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

4.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C刊扩展版

5/篇

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3/篇

其它正式论文第一作者(限报3篇)

1/篇

发明专利第一位

3/项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位(限报3项)

1/

学术成果的排名位次权重系数

合作者人数

排1

2

3

4

5

1

1

 

 

 

 

2

0.65

0.35

 

 

 

3

0.50

0.30

0.20

 

 

4

0.45

0.20

0.20

0.15

 

5

0.4

0.20

0.15

0.15

0.10

说明

如果合作者超过5人,第6名以后均按0的权重计算。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长:张艳梅

副组长:   韩德信  孙钦泉     吕逸新
   焦桂美  岳庆云     李华伟 于志强

联系人:于志强

)学院信息公示。公示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经学校批准的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公示学生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参加实习支教的学生计算前5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接受学生报名。

(四)学生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9月10日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相关材料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 

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发展素质评价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五)学院审核上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后,由学校按照有关程序做好上报审批等工作。

五、本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8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