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和树立我校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5]66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第12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候选人的考核推荐工作。学院在严格考核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推荐1人为校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并在学院公示后,于11月4日前将《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A4纸纵向打印,左侧装订)各一式三份,3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电子版以及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和证件照片电子版各一张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曾获得过校“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注意:提交材料到学院的时间截止到11月2日即周一上午9点;照片要等到学院推选出候选人之后再交,推选之前只交其他资料。)

    二、积极开展宣传展示工作。评选过程中,青春在线网站开设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专题页面,报道评选过程及参选学生的先进事迹。学院要通过宣传媒介,对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三、做好网络投票工作。广大师生可以通过青春在线微信平台(微信号:youthol_cn)对候选人投票,也可以通过青春在线网站对候选人投票,投票结果各按20%权重计入最终评审成绩。具体的投票时间和流程请关注山东理工大学报和青春在线网站。投票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恶意刷票,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票数作清零处理,并给予全校通报。

    四、组织评议小组投票。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评议小组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评议,现场投票,投票结果占60%比例。评议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个人简介模板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科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