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开设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原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在加强学生人文和自然科学修养,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开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对原有的课程库进行全面梳理,原则上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库中所有课程全部停开,经重新申请批准后方可开设。

一、申报条件

1.前期开设的课程中授课质量和建设情况良好,年平均选课人数在160以上,学生课堂评价在全部通识教育任选课程评价前30%的课程。

2.课程需具有3人及以上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至少具有5年以上的授课经验,且课堂评价分数在全校评价分数的前50%

3.优化授课内容,将课程学分控制在1-1.5学分以内,且保证每学年至少开出2个头次。

二、申报要求

通识教育任选课程作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有益补充,在课程名称和授课内容等方面应与已开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详见附件1)有明显区分。如有多个教学团队申请同一门课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筛选与整合。课程经申报开设后,课程教学团队以外的教师不得申请讲授本课程。

三、工作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学校将全面规范课程开设情况,本次拟批准开设30-50门,请大家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2016120-37日,各课程负责人进行调研,认真填报《山东理工大学通识教育任选课程申请表》(附件2),并制定课程标准。

2.201638-311日,各课程负责人将申请表、课程标准等材料报送至各学院,由学院教学科汇总(见附件3)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jxyjk@sdut.edu.cn

联系人:郑家文              电话:2781967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已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明细

      2.山东理工大学通识教育任选课程申请表

      3.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通识教育任选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6122

 

 




1. 山东理工大学已开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明细.xlsx 
2. 山东理工大学通识教育任选课程申请表.doc 
3. 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通识教育任选课程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