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的广泛联系和合作。


二、组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专题讲座和报告、心理行为训练和团体辅导,传授心理调试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影视、网络、校报、板报、橱窗等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各种障碍性心理咨询和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以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为主。


五、提供心理测量服务,采用标准心理测试量表,为学生进行测试,以使学生较客观的了解自己,更好的发展自己和适应社会。


六、组织团体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从而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建立起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


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八、编印心理健康教育报纸《心灵之约》,办好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心灵之约”(http://uzone.univs.cn/school_2125.html),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九、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加强对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卫生委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员和心理卫生委员的作用,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


十、合理管理并使用心理健康教育经费,遵守财务制度。


十一、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参与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立项与研究,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生社团开展心理科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