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对山东省籍本专科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18-2019学年学费予以据实免除,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不需要缴存学费。具体事宜如下:

一、免学费政策:按照《关于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鲁财教 [2016]61 号)文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免除学费。

二、核对《2018-2019学年山东省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附件),此名单已经删除毕业生、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学生以及入伍休学和退伍复学的学生(因应征入伍学生走学费补偿或减免专项)。请认真对照本学院2018年春季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总名单(2018年4月最新名单)进行核实,确保名单准确无误。

请于7月5日前反馈:如核对无误请直接在通知下方回复,如有问题请联系郭莹反馈。

三、请将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免除政策通知到本学院相关学生,并面向不符合学费免除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学生工作处

计划财务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