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委:

定于2014年10月25日11月2日在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团委服务点办理2014级新生(含研究生)团员关系转入和2014年7-12月份学生团员团费收缴、团员注册等工作(其中10月25、26日安排在东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集中办理商学院的相关事宜),周六、周日安排全天,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30。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新生团员关系转入手续

以团总支为单位收齐新生团员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大厅(东校区办公楼311室)办理团员关系转入手续。请各新生团支部书记在“组织关系接转”页的下半栏内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2014)年(9)月(10)日组织关系转入”。新生团员关系(指学生当年的入团志愿书,有的学生团关系在中学阶段丢失,中学团委开据的丢失证明也可代替)由团总支负责存入学生档案。

二、收缴2014年712月份在校学生团员团费

团费执行每人每月0.2元收缴标准,半年每人共计1.2元,以团总支为单位收齐存入农业银行(团总支留用比例不变),部分2014级学生高中毕业时团费上缴到8月或9月,可根据团员证上团关系转出说明按实收取。

三、办理在校学生团员的团关系注册

按规定团关系注册每半年进行一次,学院负责在学生交纳团费时统一为团员进行注册,此工作与团费收缴同时进行,以此作为团费收缴凭据。部分学生团员证注册页已填满,可到大学生事务中心服务点领取附加页。

四、补办团员证、发展新团员等情况说明

按照鲁青发﹝2014﹞8号《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省新发展团员中使用规范、统一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因新版团员证尚未发放,现不进行团员证补办工作,具体补办时间另行通知。

此外,根据文件要求,每年9月基层团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年团员发展计划,报上级团组织审核。今年9月中旬,各学院上报了本学年团员发展计划,校团委根据情况进行了部分数据修改(见附件),请各学院参照修改后的发展计划,做好本学院的发展新团员工作。团省委文件要求,如有实际发展团员数量与之前上报的计划数量出入较大,导致团员发展指标大量浪费者,团省委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处理。烦请各学院严格执行。

五、其他工作用章说明

因办理团关系转接需在事务中心使用校团委公章,故在此期间不办理“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盖章及其他使用公章的业务,请各单位自行调整公务办理时间。

 

                                          校团委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