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大
1928年6月10日至7月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
大会听取了共产国际代表布哈林所作《中国革命与中共任务》的报告,瞿秋白所作的政治报告,总结了第一次大革命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党在今后的任务。周恩来作了组织问题的报告,李立三作了农民问题的报告。大会通过了政治决议案、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农民问题决议案等各项决议。大会还通过了新党章,选举了第六届中央委员会。
大会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规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大革命失败以后,共产国际代表和瞿秋白夸大中国社会的资本主义成分,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六大”肯定了大革命失败以后的中国社会仍旧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指出中国革命现阶段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大会明确规定: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指出:消灭地主阶级,彻底实行土地革命;驱逐帝国主义,统一中国;武装起义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这是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
为了实现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任务,大会提出了十大纲领:推翻帝国主义统治;没收外国资本主义的企业和银行;统一中国,承认民族自决权;推翻军阀国民党政府;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政府;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险等;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耕地归农民;改善兵士生活,发给兵士土地和安置工作;取消一切军阀政府地方的税捐,实行统一的累进税;联合世界无产阶级和苏联。
大会分析了大革命失败以后的政治形势,制定了党的基本策略方针。大会对政治形势的认识上存在“左”的和“右”的两种倾向;一种是无视革命已经走向低潮的客观现实,认为革命仍在高涨;另一种则是右的悲观情绪。大会明确指出当前的政治形势是处于两个革命高潮之间,革命运动发展是不平衡的,高潮时不可避免的。根据对政治形势的这一分析,指出党的任务不是进攻而是争取群众,准备武装起义。
历史意义
“六大”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次会议。在大革命失败以后的历史转折关头,正确地指出了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规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正确地分析了大革命失败后的政治形势,制定了党的基本策略方针,回答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六大”所制定的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推动了革命形势的发展。“六大”的缺点和错误是对中间阶级的两面性和反动势力的内部矛盾缺乏正确的估计和政策;对革命的长期性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