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院长信箱
服务大厅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扫描二维码
关注文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学院领导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联系我们
人才培养
本科教育
专业设置
培养方案
教学实验
研究生教育
招生录取
导师队伍
继续教育
学术研究
学术成果
科研项目
学术交流
学生工作
学风建设
校园文化
社会实践
班团建设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党建思政
组织机构
党建动态
党建规章
学习园地
对标争先
认证评估
政策解读
工作动态
知识问答
信息公开
公示公开
学院文件
廉政建设
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中心
学院通知
关于公共选修课有关问题的说明(转自教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3
点击:
896
各学院
:
现在学生正在进行着本学期的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许多学生咨询了有关问题,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
根据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取得要求的公选课学分。
2.
由于教务管理系统的公选课学分统计是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分类统计的学分,每类要求选够规定的学分,如果超过了,则无法统计在内,因此教务管理系统的公选课学分总数仅做参考
。
我们目前的公选课没有按照类要求学生,只要公选课符合要求,并且成绩“合格”获得了学分,即可。以“成绩查询系统”里为准。学生可以通过“成绩查询系统”查询后核算自己获得的公选课学分总数。
3
.
公选课不允许重复选课,也不允许与教学计划(含第二专业)规定的课程重复,有重复选课的情况只记一次学分;公选课与教学计划(含第二专业)课程重复的不记公选课学分。
4.2008
级《大学生发展导论》按照“成绩查询系统”里的学分计算。
5.
普通文理科2007(城市规划专业)和2008级大一选的课如果和教学计划的课重复,公选课学分认定。
6
.2009级、2010级学生的培养方案里公选课的学分改动比较大。在“素质教育课”类别里有公共选修课的学分要求,请学生注意。
7
.1+3学分互认转为本科的学生,公选课学分要求与同年级的普通本科要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