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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1、评选范围
应届本专科及研究生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含研究生)。
2、评选条件
参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0]74号)第四章评选条件的第十四条、十五条。
3、评选名额
参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0]74号)第六章第二十条的第五、六款。
4、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0]74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单项奖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符合单项奖申报条件的学生要向所在学院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获奖时间为2011年10月至今),此次单项奖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毕业生中赴新疆喀什地区实习支教学生除外,相关学院不必上报,由学生处统一评选)。
(3)、评选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5、注意事项:
单项奖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证书,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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