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法人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201391日至20148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组织健全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学院办公室为全院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具体负责全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对相关责任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完善制度,管理规范

学院制定了《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内容以及信息公开的方式。同时,制定了《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三)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学院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建立了学院网站、文件、教职工会议、班会、座谈会、公开栏等多种公开方式,初步实现了信息公开的立体化。学院网站内容丰富,适时公布相关信息。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栏,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依据《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1、信息公开的内容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5)学科与专业设置,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等;

6)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等;

7)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概况,岗位设置管理,教职工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进修、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规定;

8)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

9)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0)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2、本年度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82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学院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类信息22条;教学管理类信息37条;学生工作类信息263条;人事工作类信息8条;财务与资产管理类信息16条;党务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年度,我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应该公开而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13-2014年度,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年度,学院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信息宣传不到位、更新不及时。二是网络载体未能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立体化程度不够高。三是相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今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

通过多种方式对信息公开进行宣传,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引领广大师生关心关注学院建设和发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实效。

(二)构建立体化信息公开平台

在已有的信息公开格局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学院网站的作用,打造线上新平台,增强互动,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和为师生服务的水平。

(三)探索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及时总结信息公开的有效做法,学习和借鉴信息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坚持制度规范,努力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信息公开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为学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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