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二次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兹定于201536日至20日进行本科二次考试、专科、专升本补考。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1.本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2.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各学院根据《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二次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3.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于326日前报学籍管理科。

4.公共体育课于317日(第三周二)上午12节在西校区第二体育场和东校区体育场器材室进行考试。

5.实验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实验室联系安排。

6.所有试卷按评估要求评阅,登录成绩后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二次考试安排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栏目下载,其他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2786327

 

      教务处

       201535日

补考安排:/upload/news/file/20150305/20150305120551_4384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