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理工大学

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与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更加规范有序,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特制定《山东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与奖励办法》,现予以公布。

      教务处

       2015313

山东理工大学

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与奖励办法

为加强青年教师教学经验交流,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增强青年教师教学质量与教学效率意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课堂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赛条件

1.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2.具备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当前年度承担普通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

3.参赛讲授课程与年度开设课程一致。

4.凡获得过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的教师,五年内不再参加该项比赛。

二、比赛程序及竞赛办法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讲课比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比赛分初赛、随机听课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阶段由学院组织,随机听课和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一)初赛

1.学院成立初赛评审专家组,制订选拔办法,采取分散听课与集中比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中选优。

2.学院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报名,增加教师相互学习和提高的机会。

3.经过综合评议,按学校要求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学院需将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和由教师本人填写的申报表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4.学院将初赛名单、专家组名单及初赛组织办法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5.教务处审核决赛名单后,进行公布。

(二)随机听课

1.教务处根据参赛教师的课程,公布课程表。

2.组织督导、学院领导和参赛教师,分别对参赛教师听课、评比。

3.决赛前,汇总每位教师的得分,对讲课效果差的教师进行淘汰。

(三)决赛

1.通知参赛教师准备20分钟的课程内容,进行比赛。课程内容与当前年度开设的课程内容一致。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参赛教师现场打分。

3.教师需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准确、精炼,鼓励对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合理运用先进教学手段。

4.现场公布教师得分。

(四)评分办法

1.教师讲课比赛的最终成绩由专家组(含1名学生)打分(占60%)、督导听课成绩(20%)、院领导听课成绩(10%)和参赛教师相互听课成绩(10%)四部分组成,得分由教师发展中心统计后公布。

2.督导对学院参加决赛的教师随机听课三次以上,其中一次为三位督导共同听课评议,取不同的督导听课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督导听课成绩。

3.院领导(含院长、教学院长和教学科长)按学科大类交叉听课,对学院上报参加决赛的教师随机听课三人次以上,采取回避本学院的原则给参赛教师打分,取平均分作为院领导听课成绩。

4.参赛教师之间也进行相互观摩听课并打分,采取回避本学院的原则给其他参赛教师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参赛教师相互听课成绩。

5.决赛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6.教务处按各项比例汇总教师得分,公布名次。

三、荣誉与奖励

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按学科大类分组,每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他教师为优秀奖,若出现名次并列,采取增加高奖项、减少低奖项名额的办法。学校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获奖情况将记入教师教学档案。

四、其他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