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光彩精神,帮助更多高校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2015届毕业生),我校共评选50名候选人,每人发放5000元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或孙子女优先,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

5、2015年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和曾经获得光彩助学金的同学不再接受本次资助。

三、评选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各学院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必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

2、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受资助候选人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连同推荐表及有关证件(证明)复印件,上报山东省委统战部。

四、相关要求

1、为全面掌握受助学生情况,请各学院组织本次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填写附件4《山东理工大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情况摸底表》,同时对2014年受助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填写附件5《山东理工大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跟踪反馈表》。

2、请每个学院报送1名2014年受助学生的典型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6。事迹材料请于5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王洪平处。

3、填写附件2推荐表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除签名外,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空格内使用仿宋,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2)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推荐单位填写学校全称,由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3)籍贯、出生地填写格式为某省某市(某县);政治面貌填写入党或入团;

(4)《推荐表》表内的填写格式参照模板,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填写。不能随意变动表格的格式如果字数较多可以适当调整行距,注意美观;

(5)免冠正面照片的电子版附在表格指定位置。

(6)附件2电子版打印前务必先发给王洪平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如何打印装订。

5、各学院于2015年5月15日11:00前将附件2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打印(一式两份),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统一复印到A4纸上(一式两份)及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大学生艺术中心304房间王洪平处。另附件4《山东理工大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情况摸底表》(纸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到A4纸上一式一份),和附件5《山东理工大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跟踪反馈表》(电子版)请于5月20日前报送。

 附件                            

                             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