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要求,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征集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山东省籍、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三、申请原则: 

1、属地原则。申请志愿者的同学在暑假期间安排到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开展志愿活动,不提供食宿。要求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生源所在区县城区。

2、自愿原则:学生均自愿申请。

四、工作内容:在暑假期间到家乡的县级资助中心帮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五、工作时间:暑期。具体时间段由各区县具体安排。

六、工作流程:1、暑假前学校招募志愿者;2、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并结合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人选,并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培训;3、七、八月份志愿者按区县需求赴家乡各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志愿活动;4、开学后志愿者上交志愿活动小结。

七、相关待遇及劳动报酬:1、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的志愿活动给予社会实践学分认定。2、学校按暑期校内勤工助学标准支付学生劳动报酬(20元/天)。

八、工作要求:

1、申请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帮扶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1)。

2、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于6月20日前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表》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助学贷款办公室。

   3、征集“校县结对”志愿者,不仅对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也给学生一次实践锻炼的机会,使学生能够以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馈他人。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县结对志愿者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