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建立服务创业的开放式平台,聘请高端专业服务机构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指导培训活动,由所在区县给予一定额度的活动费用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为创业者和钟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工商注册、财务代管、法律咨询、税收策划、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


一、启动资金扶持

·对于杰出精英

顶尖人才,市财政给予5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高端人才,市财政给予3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高层次人才,市政府给予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对于大学生

在我市创业并入驻创业载体的,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对于专业技术人才

有一定技能专长的技术技能人才离岗创业,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岗位开发补贴。


二、房租补贴

·对于杰出精英

顶尖人才: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研发场所、物业费、高速宽带入网费补贴;住房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住房三年租金补贴。

高端人才:不超过二百平方米办公研发场所、物业费、高速宽带入网费补贴;住房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房3年租金补贴。

高层次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办公研发场所、物业费、高速宽带入网费补贴;住房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住房3年租金补贴。

·对于大学生

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住房方面以建设、租赁方式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公寓”,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零租金”住房,或参照当地住房租金平均水平,发放3年租房补贴。

·对于专业技术人才

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


三、融资支持

·贷款担保

市、区县政府各分别提供给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层次人才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担保支持。市、区县政府各提供给大学生最高100万元担保支持。

·担保费补助

担保费用不超过贷款额2%部分,由担保机构所属政府给予50%补助。

·保费补贴

向保险公司申请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按照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

·贷款

对顶尖人才创(领)办的企业获得的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它贴息计划的,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

对合作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给予30%补偿;对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代偿损失,由担保机构、省再担保集团、合作银行和代偿补偿资金,按40:25:20:15比例共同承担。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科技创新补助

1)对技术领先、产业化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市财政按照前期研究费用20%的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匹配;

3)鼓励初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开展创业活动,市财政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科技成果中试补助

利用我市各级政府所属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山东理工大学科研平台、各高职院校的实训平台进行中试活动产生的费用,市财政给予3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科研成果产业化支持

对于杰出精英,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且在我市产业化的,市财政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产业转化资金扶持。同一项目分获国家奖和省奖的,按国家奖给予扶持。对于大学生,产业化项目,市级每年选择100个优秀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产业化项目,给予每个20万元奖励。


五、配套公共服务体系

·众创空间等载体平台支持

·创业培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