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以各学院参评总人数和参评班级总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学院班级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名额详见附件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奖励评选。
二、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9月29日之前,各学院按照附件8的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送到学生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同时,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公文发送至管理科蔡清吉。
2、本次评优无需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报备。网上报备事宜待新旧系统整合优化完毕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过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2、学院学生会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总数相应增加。
4、关于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建议以其在新班级中第二学期的综合考评排名、学生成绩排名为评奖评优依据。
5、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6、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姓名、学号,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四、附件附件.zip
1、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汇总表
4、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6、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7、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8、评优项目汇总表及要求
9、《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