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生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参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第四章评选条件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三、评选名额
参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的第五、第六款。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
2.单项奖学金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核,无需上报,获奖时间为2018年10月至今。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评选和公示工作。
4.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1)和奖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2)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命名格式按附件方式)通过学生工作办公系统报送巩方伟。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20日。
5.奖学金要按标准、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准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等其他用途。
6.学生通过荣誉证书自助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证书。
附件:附件1:XX学院2019届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