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47号)(附件 1),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以下简称优秀生源)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优秀生源的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思想品德好,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修满应修学分,前3年学习成绩(五年制本科为前4年)位列本专业排名前 50%的学生。

2、首位在有关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3、首位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被SCIEI收录。

4、首位在SCD源期刊发表论文。

5、获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遴选计划

1、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学生本科专业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研究生一级学科不超过10名,每个二级学科不超过6名,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或方向)不超过10名。

2、优秀生源导师须具有当年的招生资格,原则上1名导师只能指导 2 名优秀生源学生。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前选定研究生导师,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附件2)923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2215办公室刘老师处。跨学院(一级学科)申报的学生,须征得报考学院(学科)同意。

跨学院(一级学科)申报的学生,须征得报考学院(学科)同意。申请表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送交报考学院;报考学院需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察,向研究生院提交跨学院(学科)培养可行性报告。

2、学院审核本单位学生的申请条件、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关键信息,如实填报学生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名单须在单位内部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申请表和导师申请表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审核学生的学分及专业排名等相关情况,最终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院与入选学生签订《研究生生源培养协议》。

四、遴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导师近年指导研究生情况,严格审核优秀生源指导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得指导优秀生源学生:

1)上年度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

2)本年度论文盲审有不合格论文。

3)近 2 年上级部门论文抽检存在“有问题论文”。

2、优秀生源学生应珍惜学校给予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优秀生源相关义务,如有违约情况,将按照协议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优秀生源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与实习。自下一学期开始提前安排部分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参与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工作。导师指导工作量自本学期开始计算。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