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事宜时间安排

1201647-8日,学术学位的学生提交学术成果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核。

1201649-19日,学院对学术成果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展论文的预评审工作。

22016420以前提交学位论文(只接受学院集中提交,不接受学生单个提交),进行检测并反馈结果检测结果按照研究生处函【201220号《关于发布<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3420日—425

1组织研究生及其导师填写《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从“开始”到“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书”部分一定要严格审查指导教师是否签字;

2)学院填写《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部分、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等由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学术成果。如审查不通过,研究生推迟提交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对申请答辩的学术成果不作要求。

4425日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论文的预评审结果同时把由研究生院送审的2论文(同等学力3)评审费报送研究生院在职办。

5426日-531日,研究生院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

661日-615日,学院安排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答辩,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其它部分、《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研究生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等材料。

7616日,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向在职办提交答辩结果。

8616-20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把答辩相关材料整理后报送在职办。

9、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决议后,召开学位授予仪式授予学位(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