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和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规定,现将2022届省、校两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2022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数额:按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其中前6%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4.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6.修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详见《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规定名额确定初选人员。

2.各学院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材料上报

(一)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2022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行“全网通办”的方式进行,办理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http://sdgxbys.cn)。3月25日前,各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初选人员需登录“信息网”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各学院审核后报学校复核,并将《2022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报送大学生艺术中心307,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管理科。3月31日前,学校复核、公示完毕后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名单后,即生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学生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电子证书)。各学院需登录“信息网”下载并彩色打印系统中已签印电子印章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报送学生管理科。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将《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报送学生管理科。同时,《2022届校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4)纸质版报送学生管理科,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学生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和上报方式发生变化,且工作节奏紧凑,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和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评选工作。

2.所有报备表和评审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类报送材料,确保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初选名单上报后不再组织信息核对工作。

 

附件:1.2022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22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4.2022届校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2022届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网上办理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