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2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2.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要求评选。
三、注意事项
1.严格评选条件,规范程序,开展评选活动。
2.毕业生单项奖获奖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至今。
3.各类评选结果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4.奖学金要按标准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准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等其他用途。
5.材料上交:请于5月6日上午10:00前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单项奖材料(申请书及证书原件、复印件)由个人上交。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doc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附件3.2022届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