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170)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和专业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3)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广告学专业。

二、推荐条件

应届优秀本科生获得推免资格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成绩要求。本科前6个学期(支教学生按前5个学期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推免生学业成绩核算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为准,原始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的不允许推荐。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40%,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

(四)外语成绩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材料。

(六)身体条件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要求。

三、成绩计算

(一)成绩构成

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平均学分绩点,占90%数据由教务处提供,二是学生发展素质评价,占10%(数据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成绩由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交流学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等活动的情况组成。汉语言文学不区分师范、非师范、广告学专业分别排序。

(二)学术专长及认定流程

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按本方案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

(三)学生获奖、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成绩按下表计算

项目

国家级

(地市级)

备注

创新创业(含学科、技能)竞赛

特等奖

7

5

1.2

1.若一人或一项成果在同类活动中获多项奖,记一个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2.创新创业竞赛是指《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目录(本科)》收录的竞赛。

3.文体竞赛奖项是指由各级(国家、省级、地市级、校级)党政机关部门主办且由该部门进行表彰认定的活动,民间机构举办的活动均不予以加分。

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参照同级别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加分。

5.个人赛、3人及3人以下的小组赛个人加分系数为1.0;

不定人数的小组赛,获奖证书排名前三加分系数为1.0,其它人加分系数为0.8/n-3),n为个人在获奖证书上的排名;参加人数较多的文体、实践团体赛,核心队员加分系数 1.0、一般队员加分系数0.5,核心队员与一般队员的划分由学院团委负责。

6

4

1

5

3

0

4

2

0

优秀

3

1.5

0

文体竞赛

特等奖

4

3

0.5

3

2

0.4

2

1

0

1

0.7

0

优秀

0.7

0.4

0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实践报告

特等奖

4

3

0.5

3

2

0.4

2

1

0

1

0.7

0

优秀

0.7

0.4

0

志愿服务项目获奖

特等奖

4

3

0.5

3

2

0.4

2

1

0

1

0.7

0

优秀

0.7

0.4

0

优秀团队负责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3

2

1

(四)学生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成绩按下表计算

指标

分数

备注

CSSCI、SCI、EI论文第一作者

6/篇

1.论文内容与文学院专业相关。

2.论文尚未正式出版的,需同时提供录用通知书、论文定稿和在职教师担保签名等佐证材料。

3.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

4.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C刊扩展版

5/篇

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3/篇

其它正式论文第一作者(限报3篇)

1/篇

发明专利第一位

3/项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位(限报3项)

1/项

 

 

 

 

 

学术成果的排名位次权重系数

合作者人数

排1

2

3

4

5

1

1

 

 

 

 

2

0.65

0.35

 

 

 

3

0.50

0.30

0.20

 

 

4

0.45

0.20

0.20

0.15

 

5

0.4

0.20

0.15

0.15

0.10

说明

如果合作者超过5人,第6名以后均按0的权重计算。

 

(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参军入伍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交流学习成绩按下表计算

项目

校级

院级

备注

主要学生干部与社团负责人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含社联主席)

1.2

1

学生干部与社团负责人需担任一年以上方可加分,多项任职按照最高加分项认定。

社联副主席、学生会(含社联)部长

0.9

0.7

班长、团支书

 

0.9

社团负责人

 

0.7

参军入伍

3

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交流学习

3个月以下

0.5

3个月及以上

1

 

四、工作环节及纪律要求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院领导、系主任(副主任)、教学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毕业生辅导员。

(二)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学院原则上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确定分配给各专业的名额。

(三)学院信息公示。公示经院教授委员会研究、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学校备案的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公示学生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参加实习支教的学生计算前5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公示各专业推免名额,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接受学生报名。

(五)学生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发展素质评价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六)学院研究上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方案,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或工作失误,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或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29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