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朱军同志兼职的意见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20108 号)文件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朱军同志在职创办企业的申请,按程序报请学校审批。

公示期2026年6月2日-4日,如有意见请联系2782070。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科研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申请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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