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学生成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专门人才。淄博华澳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设立“文暖奖学金”,自2020年起每年出资4000元人民币作为奖学金奖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品学兼优、拼搏奋进,勤于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在校生。为保障“文暖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
评选条件: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德优良,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热心志愿服务。
4.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5. 勤于实践、创新能力强。
二、评选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评选对象:
1、因各种原因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上学期第一专业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者。
“文暖奖学金”获得者若存在弄虚作假、贿选等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文暖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学院“文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工作。
2、申请者按照要求向班级提交纸质版书面申请(含相关证明材料),由其所在班级及班级导师按评选条件推荐(不设班级导师的班级由辅导员推荐),并将申请表(附件1)、事迹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材料的核查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初选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批,审核通过后,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评定结果淄博华澳新材料有限公司批准备案。
四、奖学金设置与奖励
“文暖奖学金”每年评选2人,每人奖励2000元。在审批备案后一个月内举行奖学金颁发仪式。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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